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疫工作的决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人社厅视频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防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齐心协力打赢防疫阻击战,特向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出如下倡议:
一、切实转变服务方式。
坚决按要求暂停开展线下人员聚集业务,不举办现场招聘会及其他类型的人员聚集活动。着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网站等信息化载体和手段,积极开展招聘、咨询、培训等线上服务,保证各类服务不打烊、不断档。
引导服务企业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以及其他招聘网站办理网络招聘事宜。疫情防控定点企业可以在“抗疫复工急聘”企业网上招聘专栏发布招聘信息,也可以联系人社部门服务专员,寻求招聘服务和用工指导。
二、全力保障用工需求。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能优势,主动联系相关企业,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和缺工底数,为企业复产用工、实现企业与求职者用工对接打好提前量。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优势,为用工企业提供综合性、差异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作用,近期重点为省内生产疫情防控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手术衣、医用手套、消杀用品、负压救护车和治疗药品等七类重点企业提供招聘用工服务。
三、有序组织劳务输出。
注重开展区域性的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针对返乡务工人员,要想方设法收集了解他们外出务工意向、去向等有关信息,服务外出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转移,并做好跟踪服务。针对短期可能出现的外地企业用人不足或部分务工人员暂不外出的情况,要积极摸清本地企业用工需求,引导返乡人员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四、加强服务对象的督促。
督促服务对象,加强员工的劳动保障工作,加强对员工工作场所的消毒等工作。
五、严格加强内部防控。
强化单位办公区域出入、就餐、活动管理,做好办公场所日常消毒工作,保证办公安全有序。加强对职工的防疫知识宣传和培训,做好职工上岗情况实时监测,密切关注职工身心健康,保证职工队伍稳定。
六、积极践行责任担当。
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积极行动起来,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利用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宣传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和有关防疫知识,大力宣传人社领域最新政策,持续传递正能量。围绕服务就业大局,加强特殊时期就业形势和市场供求监测分析,聚焦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为特殊时期保持我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建言献策并贡献力量。引导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聚集,尽量减少和避免出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
七、复工前做好准备工作。
1、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2、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3、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及接触相关人员信息情况;
4、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5、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
6、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八、做到复工首日“五到位”
1、企业复工生产“六个必须”要到位;
2、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
3、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
4、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
5、企业、职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九、正常生产“四坚持”
1、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
2、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3、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
4、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十、连续生产企业建立“四个机制”,并抓好落实
1、严格按照上述三个疫情防控指导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2、抓紧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
3、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4、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每日向属地政府、工信主管部门、社区(村)报告情况。
十一、做到企业用工“四个禁止”
1、禁止到疫区招聘人员;
2、禁止使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人员;
3、禁止进行集中培训、规模会议以及其它聚集性活动;
4、禁止疫区返岗人员未经隔离观察直接上岗。
十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工信主管部门、公安、城管、社区等部门工作,引导员工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工信主管部门、公安、城管、社区等部门工作。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希望全行业能够团结一致、坚定信心、众志成城,充分发挥行业担当,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和实际行动投身到疫情防控的工作中,全力以赴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共同迎接万象更新的春天!
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