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台政策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10 11:22:21

  2月9日,为缓解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稳定,我省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有序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出台惠企措施。合肥市出台12条措施,释放“保、缓、减、降”4个方面的政策红利,保障防疫防护重点生产企业,实现物资供应稳定、生产稳定、市场稳定;缓解疫情给中小企业带来的用工、房租等经营性压力,给予符合条件者通过返还失业保险费用等一系列政策支持;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或准予税款适当延期;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上给予政策支持。


  加强管理指导。芜湖市加强对企业复工工作的组织指导、审核把关,特别是对企业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员工旅行史接触史排查、物资准备、管控制度落实等进行严格把关。从市直机关选派100名党员干部到重点企业报到驻点,服务企业复工。黄山市建立企业开复工审核制度,报属地应急指挥部验收审批后方可开复工;开复工企业建立日报告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员工健康情况卡,实行“一人一卡”管理。开复工企业须设立卫生专员,负责卫生管理、环境消毒、疫情宣传、信息报送等工作。


  做好应急保障。铜陵市郊区经济开发区采取多渠道联系防疫物资供应商,竭力做好企业复工防控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同时,对企业复工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和管控,引导企业做好防疫物资配备和消杀防疫工作。蚌埠市组建生产保障专项工作组,强化对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的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工作,对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自2月10日起,阜阳市实行企业分类、分时段有序审批复工。对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城市运行保障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的相关企业,实行优先复工。宿州市多家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党组织的引领下,紧急复工,全力保障防疫物资供应。


  解决困难问题。池州市主动协调解决企业用工、资金、物流、水电气以及原材料供应、产品配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支持和有序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强化信贷支持。马鞍山市制定19项政策措施,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涉及疫情防控产品和重点生活物资生产、储备和物流企业开辟再贷款再贴现“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