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无为市人民医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1-02-23 15:28:16


因工作需要,现委托安徽徽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核酸检测人员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岗位: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咽拭子采集人员

1.人数:10人

2.要求:

(1)女性优先,护理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持有护士资格证或执业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证;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核酸检测报告发放人员

1.人数:1人

2.要求:

(1)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18-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能胜任本职工作。男女不限;

(2)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社会保险,根据工作性质实行调休。试用期结束符合医院岗位要求按双方协定兑现相关待遇。

四、岗位职责要求

完成相应岗位职责,接受岗位考核,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安徽徽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ahhuishangrenli.com/)、徽商人力公众号(hsrl2014)发布。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影印件、学历证书影印件、专业或从业资格证书影印件(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就业相关证明文件)、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2919023979@qq.com,邮件主题: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工作人员以邮件收到材料为准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08:00至3月1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13085073736(微信号LJJ12341125)

(三)缴费

1.笔试费45元/人、面试费80元/人;(备注: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该费用不退还)

2.缴费请备注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3.缴费账号信息

账户名:安徽徽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寿春路支行

账  号:1022 3010 2100 1054 765

(四)笔面试

1.笔试工作由安徽徽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1)笔试内容:事业单位行测考试内容或与岗位相关知识;

(2)笔试总分数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待定(以邮件通知为准)。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以及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总分数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以邮件通知为准)。

3.成绩合成

(1)招聘人员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组成。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以最终成绩与岗位数1:1比例以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额。若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择优,递补参照此法。

(五)体检、考察

1.体检自行前往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无为市人民医院除外)。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者,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徽徽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相关程序递补;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安徽徽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安徽徽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安徽徽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