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若干实施意见

2022-02-10 14:01:57


来源: 就业处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就业结构性矛盾始终存在并不断变化,已成为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企业招工服务,逐步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纾困,助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加强我省企业用工服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用工求职“两个清单”

(一)厘清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完善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全面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重点深入园区摸清企业用工需求状况,主动收集“三重一创”、十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项目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等重大项目建设岗位供需信息,鼓励各地把小微企业纳入监测范围。引导企业根据季节性用工周期变化,更精准及时反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状况。及时掌握企业用工计划、招工进度以及缺工人数、缺工工种、工资待遇等情况,建立“招工难”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夯实劳动者求职需求清单。充分利用安徽公共招聘网、“职等你来”就业登记小程序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作用,掌握省内求职者就业需求、技能水平等基本情况,了解个性化需求,建立求职者就业需求清单。加强企业岗位需求清单、求职者就业需求清单跨区域共享、匹配。

二、打造线上线下“两个平台”

(三)优化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线上招聘平台。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网络平台,实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专项行动,发挥公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拓展“互联网+用工服务”,推进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省共享”、求职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进一步深化皖北、皖江示范区劳务合作,健全长三角区域市场供求信息联合发布机制,主动对接沪苏浙等地发布皖企缺工信息,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

(四)提升“2+N”系列活动等线下招聘平台。统筹推进“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徽特色“2+N”系列线下招聘活动,全面提升线下招聘对接平台服务水平。精心开展“‘才’聚安徽·‘就’在江淮”活动,广泛归集发布高质量就业岗位信息,增加招聘频次。创新“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经营性职业中介机构”模式,鼓励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完成日常招聘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招聘场地,免费向全省AAA以上等级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放,提供免费的常态化招聘求职服务。

三、指导优化企业就业环境

(五)科学设置岗位招聘条件。引导企业结合实际放宽用工条件,合理提高薪资待遇稳定职工队伍,规范用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优化就业环境提高岗位吸引力。为重点招商企业、返乡创业企业、劳动密集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从企业科学设置岗位情况、招聘条件合理性和薪资待遇调节范围等指导企业合理招用工。支持企业依法依规用好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方式减轻自有员工压力。

(六)畅通劳动者职业发展渠道。指导企业参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适合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体系,建立健全体现技术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适当向一线技能岗位职工倾斜,切实增强省内企业就业岗位的吸引力。结合“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指导进企业活动,提供针对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指导服务和政策宣传。

四、加强培训促进人岗匹配

(七)深化“工学一体”培养模式。接续推进技工强省建设工程,进一步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促进“招工、培训、就业”相结合,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和精度。加强校企合作,各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需求对接活动,组织技工院校进园区、进企业。深化“工学一体”培养模式,引导技工院校围绕产业发展设置专业,围绕生产实际开展教学,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订单、定向、定岗培养,按规定给予定向培养生补助。

(八)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产业规划,健全完善本地区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引导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有针对性地扩大培训规模。推动建立基于专业分类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鼓励职业院校围绕我省产业办专业,提高智能制造等专业规模和省内就业比重。鼓励各地出台政府购买技能人才培养成果的政策措施,对社会力量办职业院校为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培养输送技术技能人才给予购买服务补贴,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

五、吸引新成长劳动力留皖就业

(九)指导树立正确就业观。常态化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充分利用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启明星就业指导专家团等服务团队,指导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合理设定就业预期、规划成长路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改善不就业、慢就业现象。强化社会舆论导向,引导新成长劳动者树立“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社会氛围。

(十)创新岗位推介形式。围绕热门行业、重点企业、地方特色,联合社会力量推出“直播带岗”“直播政策”“新职业体验”等特色云服务。及时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等政策,激励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校园市场的主体作用,大力开展校园招聘。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创业大赛、就业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给予一定补助。

(十一)拓展青年就业渠道。深入实施基层成长计划,按规定落实就业补贴、高定工资档次、购买服务等政策。将省内就业率纳入公办职业院校办学评估督导、校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施高校毕业生强技计划,开发一批技术含量高、就业前景好的培训项目,制定专项培训方案,鼓励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参加3个月以上的中长期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就业,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六、挖掘潜在劳动力参与就业

(十二)打造安徽省“三公里”就业圈。以社区三公里范围内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织密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促进社区居家潜在劳动力就近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变“先开发后上岗”为“先上岗后认定”,吸引大龄劳动者上岗就业。

(十三)发掘人力资源潜能。聚焦农村潜在劳动力,鼓励企业依托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渠道,通过计时、计件等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委托生产,用好农村闲散劳动力。鼓励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低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有效发挥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及人脉作用。

(十四)强化用工协调机制。充分利用用工协调机制,指导企业开展用工调剂,及时公布企业余缺岗位信息,宣传共享用工政策,促进企业间用工互帮互助。推进职业指导进社区活动,帮助失业人员、残疾人和灵活就业人员了解市场职业需求,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七、招引省外人才归皖兴皖

(十五)组织“接您回家”系列活动。积极组织缺工企业组团赴省外高校、人才市场招工招才,做好招聘信息对接、活动保障、跟踪服务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统筹设置专项经费给予支持。加强与甘肃、云南、陕西等人力资源富裕省份劳务协作,更大规模引进省外优质劳动力资源。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接您回家”系列活动,通过“喜看新变化”“就业在家乡”“返乡创业好”等方式,重点引导更多省外技能劳动者和创业者有序回皖来皖就业、投资兴业,逐步推进“人回乡、技回流、厂回迁、情回归”。

(十六)释放政策综合叠加效应。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公共财力等实际出台引才政策,对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返乡留乡就业的,可给予交通补贴、返乡就业创业补贴、安家补贴等;对引导外来劳动者本地稳定就业的机构等,按规定给予服务补贴等。企业从省外引进急需紧缺高级技师、技师的,按规定给予被引进人相应补助;引进外省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按规定给予企业引才补助。加大高层次人才项目扶持力度,有针对性地挖掘提供就业岗位,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八、保障重点招商企业用工

(十七)加强用工需求分析评估。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加强用工服务就是优化招商环境”的理念,及早参与对本地区重点建设项目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骨干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统筹考虑企业用工需求与当地人力资源实际,优先引进本地区人力资源较为匹配、员工薪酬待遇恰当、员工劳动保障合理的项目。

(十八)建立用工联动工作制度。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服务同步、部门互动、区域合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用工联动,做到重点用工项目特别是重大招商企业用工信息早知道、培训需求早了解、用工服务早行动、劳动关系早指导,实现企业招工与落实政策有效对接、企业招工与劳动者求职有效对接、企业技能需求与技能培训有效对接,为重点用工项目企业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帮助企业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引导重大招商企业把招工与稳工结合起来,使员工招得进、留得住、有发展。

九、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十九)统筹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机遇,强化与周边省市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一体化、信息化、均等化、专业化等方面的对接合作,不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的整体布局。落实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推动取消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障碍,服务劳动力跨区域、跨城乡稳定就业。

(二十)推行“智慧就业”服务模式。依托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大数据在就业领域的应用,分析感知服务对象就业需求,精准推送就业政策服务。运用信息技术,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群体就业领域主要指标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强化风险防控。

(二十一)完善购买就业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跟踪调研、电话回访、就业需求调查等,加强地区、群体就业形势研判,为地方开展“双招双引”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决策参考。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不断提高就业政策知晓度、落实率和满意度。

十、深化多元主体服务机制

(二十二)发挥政府主导推动作用。坚持把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推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强化产业带动就业。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体作用,同时组织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提供企业用工服务。鼓励各地人社部门牵头组建招工服务专班、招工小分队等,为重点招工企业提供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

(二十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供给。鼓励职业指导师、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就业指导老师、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专长的社会人士等创建职业指导工作室,组织认定一批省级职业指导工作室,提供公益用工指导和职业指导服务。服务力量确有不足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确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供给。

(二十四)强化服务补助经费保障。对提供用工服务的、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各类资金,对帮助用工急缺企业稳定招用工的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强化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政策制度,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全力稳市场主体、稳重点群体。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