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

2020-06-03 09:56:50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社厅就业处 


 

皖人社秘〔2020〕53号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失业登记工作

失业登记是政府掌握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是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的基础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快推动线上登记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对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6号)关于“3月底前上线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等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失业登记工作,切实把做好失业登记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统筹加速推进。

二、优化失业登记流程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阳光就业”网上办事系统、安徽政务服务网站中失业登记服务事项清单,精简证明材料,优化经办流程。对已经申领《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劳动者,在办理失业登记时,系统自动显示《就业创业登记证》编号,无需填写。对未申领《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劳动者,由劳动者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就业创业登记证》和编号。劳动者在线办理失业登记时,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原因,并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各地需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失业登记业务,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主动反馈办理结果。各地必要时可对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失业状态等进行审核。其中,个人身份信息可通过与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比对核实;失业状况可通过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系统比对核实;也可进一步通过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核实,或采取工作人员调查方式核实。

三、落实登记失业人员服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联系登记失业人员,根据其基本情况和需要意愿提供分级分类精准服务,并全程记录提供服务、落实政策情况。要重点介绍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事项,推介就业创业政策和职业培训项目,开展求职技巧指导;提供创业培训(实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服务;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协助办理贷款申请;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或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置;对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一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对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一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金等可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四、强化组织保障和技术指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明确失业登记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等为由不予受理,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要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加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要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业务协同机制,打通与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实现共享数据信息、互认证明材料。要加大对劳动者的宣传服务力度,公开线下服务机构和线上服务途径,做好12333等咨询服务衔接,让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及时得到帮扶。省厅将失业登记和后续服务纳入就业工作绩效评价内容,委托第三方对劳动者失业登记、就业服务、政策知晓等满意度进行调查,对与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不及时、办理服务响应逾期、反馈数据不准、基础信息更新不及时等突出问题进行通报。

请各市于3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失业登记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清单(在前期上报的清单基础上,若有更新需再次报送)报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联系方式: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肖  雨

联系电话: 0551-62653523(兼传真)

电子邮箱:ahrsxy@126.com

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周  潇

联系电话:0551-62998219   15395193096

电子邮箱:422516246@qq.com

信息中心:迟  李

联系电话:0551-62652703

电子邮件:275043207@qq.com

东软公司:王宏晖

联系电话:18640891732

电子邮件:261747637@qq.com

 

 

 

                                       2020年3月12日